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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建筑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规定

2016年03月09日  浏览次数:
根据校教务[2014]12文件《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和建筑学院的专业特点要求,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和教学质量,我院对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规定如下:
1.依据各专业学生规模,向教务处申报接收学生的人数(建筑学专业10人,城乡规划4人,风景园林5人)。
2.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转专业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我院考核通过后可转入我院学习。由于专业的特点,为保证专业课程的连续性,要求转入我院的非建筑类专业学生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学生可平级互转专业。
3.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内容为钢笔画1幅,A4幅面,考试时间1.5小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由所转入专业组成面试小组,组织面试。
4.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面试
                  考核地点:建筑学院会议室
5.录取办法:我院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排名,结合我院各专业计划可接受的学生人数确定最终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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