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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建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2017年03月23日  浏览次数:

一、招生计划


1)建筑学(全日制)2人;

2)建筑学硕士(全日制)28人(含5人与郑大综合设计院联合培养);

3)城乡规划与设计(全日制)与城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全日制)9人;

4)园林与景观设计(全日制)、风景园林遗产保护(全日制)3人。

5)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非全日制)3人;

6)建筑与土木工程:城市规划设计及理论(非全日制)2人;


注:初试中没考数学的不得调入初试考数学的专业。


二、复试安排


1、时间安排


327日(星期一)

1)上午8:30~1130 :考生体检。

地点:新校区体检站

2)体检结束后:资格审查。交验本人资料(详见郑州大学2017硕士生复试考生须知);填写复试呈报表;填写生源情况调查表;导师志愿表(系统导出)。政审要求见本方案第4项。

地点:郑州大学建筑学院C206办公室


328日(星期二)

1) 建筑学(全日制)、建筑学硕士(全日制)、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非全日制):

资格审查:8:40:所需证件: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生)、学生证或校园卡(应届生),地点:建筑学院C206办公室

笔试:9:00-12:00:综合考试,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14:00-15:00:专业技能考试(徒手钢笔画),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面试:15:10-15:40:英语听力,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15:40-16:40:英语口语,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15:50-18:00:专业面试,地点:建筑学院C209室(学院会议室)

2) 城乡规划与设计(全日制)、城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全日制)、建筑与土木工程:城市规划设计及理论(非全日制):

资格审查:8:40:所需证件: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地点:建筑学院C206办公室

笔试:9:00-12:00:综合考试,地点:建筑学院B305教室

     14:00-15:00:专业技能考试(徒手钢笔画),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面试:15:10-15:40:英语听力,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15:40-16:40:英语口语,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15:50-18:00:专业面试,地点:建筑学院B202教室

3)园林与景观设计(全日制)、风景园林遗产保护(全日制):

资格审查:8:40:所需证件: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地点:建筑学院C206办公室

笔试:9:00-12:00:综合考试,地点:建筑学院A307教室

     14:00-15:00:专业技能考试(徒手钢笔画),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面试:15:10-15:40:英语听力,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15:40-16:40:英语口语,地点:建筑学院A202教室

     15:50-18:00:专业面试,地点:建筑学院B201教室


329日(星期三)

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考生,329日上午8:30—11:30到新校区校医院进行补检。


2、复试成绩使用及公布

1) 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x70%+复试成绩x30%

2)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综合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徒手钢笔画)+专业面试;

3) 复试各科目分值:(共100分),其中:

• 业务课笔试:专业课测试,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按30分记,占复试成绩的30%

•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0分,满分按20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0%

•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徒手钢笔画),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按25分计,占复试成绩的25%


3、录取顺序

1)对符合条件的复试考生分专业、方向按复试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2)建筑方向考生复试后按照成绩录取至建筑学(全日制)、建筑学硕士(全日制)。

3)城乡规划专业城乡规划方向考生复试后按照成绩录取入城乡规划与设计(全日制)、城乡历史遗产保护规划(全日制)方向。

4)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方向考生复试后按照成绩录取入园林与景观设计(全日制)、风景园林遗产保护(全日制)方向。


4、政审要求

1) 应届考生提交《郑州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一》,加盖所在学校党组织公章;

2) 非应届考生提交《郑州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二》,(在校期间和工作期间各一份,分别加盖所毕业院校和工作单位党组织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加盖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公章)

3) 政审表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下载。


5、考试须知

考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如发现作弊者将取消复试资格,答题纸由学院发放,其他答题及绘图工具由考生自己准备。


三、联系方式

1、材料接收审核工作:0371-67781767

2、考务工作:0371-67781762

3、纪检工作:0371-6778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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