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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2024年03月28日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2024年学院研究生招录工作纪律制定如下:

1.学院研究生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学校、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相关规定,熟悉流程和实施细则。

2.加强保密教育,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言行,不得随意向外界无关人员透露与复试有关人员、试卷、题目、答案和图纸等相关资料信息,做到全过程保密。

3. 参与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不得中间换人,要全过程参与。

4.做好考场信息信号管理,复试过程中,手机上交统一保管。

5.认真做好监督复核,确保人脸相符,人证相符,防止替考现象。

6.坚持录取工作回避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成员应主动报告是否与复试学生有无社会或血缘关系,并签写承诺书,确保公正公平。

7.严禁举办各级各类考研补习辅导班,禁止教师私下为考生辅导。任何人不得接受考生礼品、礼金和商品卡券等,不参与考生宴请。

8.学院纪委委员要做好全过程监督,到位不越位,切实履行好主体监督职责。对于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纪委将视情节严肃追责,情节严重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67781110


中共郑州大学建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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