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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建筑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规定

2016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根据校教务[2014]12文件《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和建筑学院的专业特点要求,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和教学质量,我院对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学习规定如下:

1.依据各专业学生规模,向教务处申报接收学生的人数。建筑类10人(建筑学专业6人,城乡规划专业4人),风景园林专业5人。

2.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转专业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我院考核通过后可转入我院学习。

3.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内容为钢笔画1幅,A4幅面,考试时间1.5小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由所转入专业组成面试小组,组织面试。

4.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2017222日上午900进行笔试、面试

考核地点:建筑学院会议室

5.录取办法:我院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排名,结合我院各专业计划可接收的学生人数确定最终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建筑学院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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