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结合建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工作
建筑学院作为招生工作的主体,认真领会和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复试专家组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1.确定复试名单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审查考生报名信息,于10月12日下午4点前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复试名单。考生须于10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材料(个人简介、导师选择表、政审材料、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和科研成果等)扫描件的电子版发送至建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箱5693904@qq.com,逾期不再受理。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一经查实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复试通知
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将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3.复试时间及内容
2020年10月16日进行复试,复试时间为上午8:30开始按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分专业进行复试。因防疫需要,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线上复试链接将提前告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 考生自我介绍(PPT形式),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科研能力等,时间5分钟以内;
(2) 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包含自我介绍以及英文提问回答,时间5分钟以内;
(3) 专业知识考核,包含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的问答,时间10分钟以内;。
4.复试成绩及录取
复试成绩采取100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通知及公示
(1)学院汇总复试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2)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待录取的考生名单于2020年10月22日前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6.录取工作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选报导师工作
考生亦可通过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info/1025/10694.htm)查看已公布的《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报导师。
基于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的原则,考生选报导师要求如下:
(1)为便于各专业考生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须在发送的申请材料中明确所选导师,且按优先顺序填写3位不同的导师。
(2)考生须在申请材料中明确注明不同意调换导师,并承担因无导师接收而不能被录取的一切后果,否则视为服从学院根据各导师招生情况统一调换导师。
(3)选报导师填写格式如下:
考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报考专业: ;
选报导师:1、 2、 3、 ;
五、复试的监督与申诉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建筑学院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
1.奖励政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推免生第一学年均获得8000元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学年根据学业成绩评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2.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3.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4.学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5.纪检监督和申诉电话:0371-67781110
咨询电话:0371-67781776
郑州大学建筑学院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