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文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04-10-21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重要场所,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杜绝事故发生,根据《郑州大学宿舍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与学院统一调整分配,学生必须按照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调整。
    二、凡我院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入住,不得私自在外住宿。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外住宿的,需由本人写出保证,家长签字后报学院批准。因在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未经批准擅自到校外住宿的,按照《郑州大学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棒、电烙铁、电吹风、电饭煲等违章电器;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气炉;严禁点蜡烛、吸烟、私拉乱扯电线。违者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外,造成损失的,由违规者本人及其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四、学生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观看黄色录像、登录黄色网站、打架斗殴、聚众喧哗。
    五、学习时间严禁在宿舍内玩游戏、弹琴、打扑克、下棋等。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打球、溜冰;严禁在宿舍楼内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杯等器具;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喧闹起哄。
    七、学生宿舍严禁留宿他人。
    八、要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家具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毁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要保持宿舍墙壁干净、美观,不得随意张贴、涂写污损墙壁。
    十、要做好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轮值工作,室内卫生务必做到“四净”(即地面净、门窗净、桌凳净、墙壁净)“三整齐”(即床上用品整齐、鞋子整齐、学习生活用品整齐)。
    十一、学生应将垃圾倒入垃圾箱,不得在走廊堆放垃圾。不得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洗手池乱扔废弃物,更不准随地大小便。
    十二、 学生每晚应在宿舍大门落锁之前返回宿舍,不得夜不归宿。晚归学生应向宿舍楼值班人员说明情况,不得无理取闹。
    十三、 学生宿舍的钥匙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转借、配制。
    十四、本规定未尽事宜按《郑州大学宿舍管理条例》执行。
    十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条:我校将举办2005届毕业生就业洽谈会
下一条:文学院学生考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