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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1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1-09-27

 

一、复试办法

1.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水平、大学综合表现、专业知识掌握及发展潜力等情况。在英语听说考核方面,由考核组成员当场问一些问题,考生现场作答,时间为3分钟;在大学综合表现考核方面,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陈述,时间为3分钟;在专业知识掌握及发展潜力考核方面,考核组成员现场提出有关问题,考生现场作答,以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应变能力及发展潜力,时间为9分钟。考核组成员现场打分,秘书根据每个考核组成员的打分,按简单算术平均法进行综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英语听说成绩满分为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2.出具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本科专业排序证明、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等,满分为30分。

3.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二、复试内容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英语的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复试程序

   1 9 29 前接受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并按相关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 9 30 ,安排复试(上午900正式开始)。
   3 9 30 ,将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公示7天。

   4 10 10 前上报拟接收推免生的汇总名单及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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