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关于部分重点高校二志愿考生录取的优惠措施

发布时间: 2005-04-22

    从校研究生院获悉, 2005 年郑 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即将举行,为吸引优秀的二志愿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院决定,凡以下 34 所高校毕业的考生第二志愿选报郑州大学,可按国拨计划(计划内)进行录取。这 34 所高校分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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