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文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9-04-09

根据文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及初试情况,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初试科目的基本要求

1、英语:总成绩大于等于90分;

2、专业成绩:专业笔试总分(百分制)成绩大于等于68分。

二、符合复试考生名单

席新蕾、宋硕夫、李卉、杨丽娜、王莹莹、董赛、张帆、郭睦羽、李焕、任健行、白璐、贺振宇、崔丽、张孟川、王瑜、李宇、李金、林天泉、袁洋、朱梦远、孙梦青、郭玉蕾、

翟羽佳、李佳丽、梁智谦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专业面试

专业方向

专业面试时间

专业面试地点

文艺学

2019415日上午900

文学院四楼文艺学教研室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019415日上午900

文学院四楼对外汉语教研室

汉语言文字学

2019415日上午900

文学院一楼汉字文明研究中心

中国古典文献学

2019415日上午900

文学院二楼会议室

中国古代文学

2019415日上午900

文学院四楼古代文学教研室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2019415日下午200始;面试地点:文学院二楼会议室。

3、跨专业加试时间:2019415日下午300始;加试地点:文学院二楼报告厅。

4、加试考生名单:袁洋、朱梦远、孙梦青、翟羽佳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1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考生须提交研究报告进行现场答辩。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考生提供的材料)与专业知识面试两部分。每部分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为64

五、录取

1、复试专家小组综合考虑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等,最终确定录取名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2019年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均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含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及本校在职职工业务水平提升需求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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