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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文学院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8-04-09


根据文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及初试情况,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初试科目的基本要求

1、英语:总成绩大于等于120分、口语大于等于30分;

2、政治(加试):大于等于60分;

3、专业科目:大于等于90分。

二、符合复试考生名单

郑瑞娟、王肖丹、卜海艳、李梦姣、杨博、武亚帅、王淏、张施令、毛耀辉、朱芳、姚晓盈、黄莹、冯晓瑞。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专业面试时间:2018417日上午900始;面试地点:郑州大学文学院二楼会议室。

2、跨专业加试时间:2018417日下午1330点始;加试地点:郑州大学文学院二楼报告厅。

3、加试考生名单:王肖丹、杨博、毛耀辉、冯晓瑞。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1采用面试的方式。复试考生须提交研究报告进行现场答辩。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察(考生提供的材料)与专业知识面试两部分。每部分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为64

五、录取

1、复试专家小组综合考虑考生的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等,最终确定录取名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加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但必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复试期间所有考生均需调取人事档案交研工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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