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信息» 博硕招生» 正文

文学院2015年硕士生复试考生须知

发布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18

 

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招生复试时间于3月20日-24日进行,请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查询专业复试分数线(网址http://gs.zzu.edu.cn),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硕士招生复试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复试工作基本安排如下:

 1、3月20日下午2:00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地点文学院二楼会议室。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材料: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⑤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研究生院主页/资料下载/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rar)。⑥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下载网址http://gs.zzu.edu.cn)。⑦考生也可提交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科研成果等以供专家复试组参考。

2、3月21日体检。考生报到后,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与体检费进行体检。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体检站。

3、3月23日上午8:3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文学院。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3月23下午230专业笔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南核心区3503、3504教室专业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

4、3月24日上午9:00专业面试,地点文学院。面试主要通过提问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5、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的权重比为4∶6。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专业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7、复试时关于录取类别的选择:2015年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有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录取类别确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可不转入我校,但是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

8、为便于考生选报导师,文学院主页公布了招生专业导师简介。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可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报交学院。

9、文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专业的特点、招生指标和生源状况实行差额复试。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和“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在科研上表现突出者优先”的原则,拟录取名单于3月25日晚24时前在文学院网页上公布复试排序名单。

10、为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复试的复议制度,以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投诉电话:67783182。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查。

11、今年被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上一条:文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程表
下一条:文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复试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