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实用信息 > 正文

郑州大学北校区公共资源管理及安全责任实施办法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09

为进一步加强北校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消防意识和责任观念,根据《郑州大学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北校区实际,特制定北校区公共资源管理和安全责任实施办法。

一、成立校区资源管理安全督导领导小组。组长王小兵,副组长白杨,成员王军生、贾超。

二、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相关人员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员、保洁员、安全责任意识和观念。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卫生检查督导。各安全责任点负责人每天定时到位检查,加强对所属区域管理员和保洁员的管理及督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所管区域管理规范,卫生整洁。

四、检查方式。督导组每月至少要对校区公共资源进行一次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讲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此实施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201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