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持迁移证办理入户:
1、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申请表、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证明;
2、迁移证原件;
3、校人事处接收证明;
4、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最高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内的);
7、三方协议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二、教职工省外户籍需审批准迁证及省内户籍迁入(一站式办理):
1、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申请表、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证明;
2、原户籍地户口薄原件;
3、校人事处接收证明;
4、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最高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内的);
7、三方协议或博士后入站通知书或博士后出站介绍信或人社厅调令等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三、留学归国入户:
1、 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申请表、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证明;
2、原户籍地户口薄原件;
3、校人事处接收证明;
4、毕业证及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护照首页及护照内最后一次出入境边检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保卫处公章)。
四、教职工之新生儿入户:
1、新生儿入户申请表;
2、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1、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所生子女可随父母入户;
2、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系居民家庭户),或双方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五、新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入户申请书(入户申请也可在办理现场索取填写);
5、省招办加盖公章的录取花名册(此名册入户学生按时提交材料的由学校统一办理,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需自行到校档案馆索取)。
六、毕业生户口迁出的注意事项:
以下材料因需电子扫描存档,故必须提交且须字迹清晰,白底黑字,A4纸。
(一)迁至郑州市区
1.凡获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已符合郑州市政府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持毕业证及学位证到户政科窗口领取户口常表后可到郑州市区任一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
2.持省、市人才报到落户郑州市区者,持毕业证及学位证到户政科领取户口常表后可将户口落户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
3.因购房需落户郑州市区者,持毕业证到户政科窗口领取户口常表后,持房产证、户口常表及身份证至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需迁至郑州市区配偶户口处的持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本人户口常表(户口常表在户政科窗口领取)、身份证至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迁至郑州市外河南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
1.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持户口常表(持毕业证及学位证到户政科窗口领取)、身份证、毕业证、调档函或三方协议书(调档函相关事宜请到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迁回原籍(父母户口地址)的持户口常表(持毕业证及学位证到户政科窗口领取)、身份证、毕业证及父母户口簿到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迁至自购房处的持户口常表(持毕业证及学位证到户政科领取)、身份证、毕业证、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4.迁至配偶处的持户口常表(持毕业证及学位证到户政科领取)、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簿到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三)迁至省外
1.欲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者,应向保卫处户政科提交调档函复印件或三方协议书的复印件(调档函相关事宜请到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2.迁回原籍(父母户口地址)者须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和父母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3.迁至自购房处者须提交毕业证、房产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迁至配偶处的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
(四)考取外校研究生的,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录取学校的地址说明,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
(五)我校本科生、硕士生考取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于当年9月随新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说明请查看当年录取通知书标注网址中的通知)。
说明:向户政科提交户口迁出证明材料的学生,一般可在3到5个工作日后到户政科窗口领取户口迁移证明。
派出所不接待学生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凭户口迁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材料可由他人代办户口迁出手续、代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的户口学校不再保留,毕业生应在当年7月31日前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原籍,有择业和考研需求的毕业生可依据郑州市政府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将户口迁移至郑州市区任意派出所或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学校及派出所不再为户口滞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提供除户口保管、迁出之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