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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校园安全提示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13年10月31日 00:00 点击数:

 

近期,郑州市公安局向我校保卫处通报了今年7月份以来高校高发案件情况,其中,诈骗案件居首位。根据 “110”警情通报,今年7-9月份,我校新校区学生因网上购物、订机票、银行卡信息诈骗等共计被骗金额达八万余元,被骗最多的是某同学因银行卡信息诈骗一次被骗走2万元。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识别诈骗分子手段的能力,现将近期各类诈骗案件的作案手法及防范常识通报如下,希望同学们引以为鉴,举一反三,防止上当受骗,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一、冒充公检法人员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冒称公检法人员利用网络虚拟电话或“任意显号”的电脑软件,联系受害人,以受害人银行卡透支或涉嫌洗黑钱等为名,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将其银行卡内的钱转至对方提供的“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二、网络游戏诈骗。利用某款网络游戏,在网上进行游戏币及装备的买卖,骗取玩家信任后让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得到钱款后即食言,不予交易;在游戏论坛上发布提供代练信息,得到玩家提供的汇款及游戏账号后,代练一两天便连同账号一起侵吞。

三、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嫌疑人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受害人多次汇款;或要求受害人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利用受害人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诱使受害人追加订金骗取钱款。

四、网络钓鱼诈骗。一是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互联网站,获得受害人财务信息进而窃取资金,如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二是犯罪嫌疑人通过QQ或制作钓鱼网站,谎称可以为淘宝店主提供刷信誉、刷钻等服务,诱骗受害人支付服务费;三是大量发送中奖、顾问、对账等欺诈性电子邮件,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进行诈骗。

五、冒充QQ朋友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先是盗取他人的QQ密码,然后冒充受害人亲戚、朋友、同学等关系人身份,与受害人在网上聊天,取得信任后以种种理由诱骗受害人汇款到指定账户,并迅速将汇款取走。一些犯罪嫌疑人为了提高作案成功率,还通过截取或盗取QQ号主人的视频资料实施诈骗。此类诈骗作案手法隐蔽性强,犯罪易得逞。

六、银行卡消费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功能,发送内容为“您于*月*日在**商场消费****元,请于二日内到网点缴费,逾期将从您账户扣除,咨询电话****”。受害人拨打短信中提供的电话后,对方自称是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谎称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要受害人持银行卡到ATM自动取款机输入密码进行所谓的“查询、设置‘防火墙’保护、开通(取消)网上电子银行账户”等操作,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指令进行转账操作时,实际上是转出自己银行卡内的存款到嫌疑人银行账户中。

七、电话号码欠费信息诈骗。犯罪嫌疑人以电信部门名义群发信息或直接拨打电话,称受害人有欠费情况,受害人否认有此情况后,犯罪人会建议受害人报警,然后冒充公安局或其它政府部门,以银行账户涉案被冻结等为借口,要求受害人把账户内存款转至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指令进行操作后,实际上是转出自己银行卡内的存款到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中。

八、以熟人出事急需用钱为由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是受害人亲朋好友的朋友,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的途径,谎称受害人亲朋好友生病、出车祸处于昏迷状态不能说话或开房被公安机关抓获;有的犯罪嫌疑人则直接冒充受害人的亲人、朋友、同学等,告诉受害人说自己出事急需用钱,进而要求受害人汇款到指定账户进行诈骗。

九、以中奖为名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群发短信、网络消息、电子邮件或者邮寄信件等方式,以受害人手机号、QQ号、银行卡、刮刮卡等中奖为由,声称若因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兑奖的,可以协助办理缴纳公证费、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等等。若受害人信以为真与之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便要其交“工本费”、“会员费”、“公证费”、“转账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

十、以提供低息贷款为名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一般利用群发信息、在报纸上打小广告等途径,发布可以提供低息贷款、无抵押贷款等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若受害人急需贷款而与其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便要求其向指定账户汇入 “手续费”、“好处费”、“验资费”、“保证金”、“利息”等一步步的借口理由诈骗钱财;或索要受害人的银行账户,再层层设套,窃取受害人银行账户密码,通过网上银行将受害人存款迅速转走。

其它诈骗手法还有:网上代考诈骗、订购机票、火车票诈骗、针对大学生毕业生就业、在校生兼职的诈骗、针对各种资格、等级考试的网络诈骗及针对学术论文的最新形式网络诈骗。

保卫处安全提示:

1.不要随便接收他人发来的文件,防止因中了木马病毒导致QQ号码被盗。

2.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填写真实信息前,一定要多方校验该网站的真实与否,否则你的真实信息很有可能就成为了骗子们贩卖的商品。聊天时,不要向陌生人随意泄漏个人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3. 不要轻易汇款。一般要汇款给钱的都是诈骗,需要提前汇款的事情都存在风险,千万不要轻易汇款给网站或个人账户。如有网友提出经济上的要求,一定要慎重,可以通过打电话等其他渠道与好友联络求证,不要轻易向他人在网络上提供的账号内汇款,也可以通过一些细节问题盘问对方,一般来说由于骗子不掌握这些底细就会破绽百出。

4. 网上购物要谨慎。在网上购物时最好尽量去信誉良好的公司所开设的网站,或大型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物品。

5. 在校生兼职要选择正规的公司。选择兼职时要注意:只留QQ、邮箱,未留固定电话和办公地址的广告,不要轻信;薪酬明显比市场报价高出2倍以上的广告,不要轻信;通过网络搜索初步判断兼职广告的真实性,如果发现已有网友声称被骗的帖文的,不要轻信;与招聘方取得联系后,若招聘方反复多次要求汇款交钱的,不要轻信。

6.不要轻信不实信息。对于以各种身份招聘兼职、招揽投资赚钱计划、中奖、涉案取证、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之类的通知,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发现的不良信息及涉嫌诈骗的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7.防范个人信息被盗。如果发现自己的银行卡、QQ密码被盗时,要设法尽快取回密码,若无法取回密码,则要尽快报失或将被盗情况及时告知QQ网友,防止不法之徒假冒自己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不要借钱借物给陌生人。在校内或校外遇到陌生人搭讪,声称自己是出差人员、高校学生等财物被盗要求借钱借手机的,可以让他(她)向公安机关或保卫处报案,千万不要将钱物借给对方。

希望同学们能从以上安全提示中得到启示,避免遭遇类似诈骗。如果有同学遭遇了不法分子的侵害,首先一定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对方与你联系时的QQ号码,让你付账时的账号、音频视频等相关证据,然后,请及时拨打“110”或者保卫处四校区24小时接警电话:新校区:67783110,南校区:67766110,北校区:73887110,东校区:66658110联系。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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