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郑州大学2016级本科生入学户口迁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省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不影响在校学习及生活。
二、由于已实行居住证及异地办理身份证制度,许多户政事务已无需户口,故学生不须将户口迁入学校,辖区派出所不提倡外省(市)学生把户口迁入我校。
三、外省(市)学生确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使用公安部统一印制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移证各项目填写要求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
(三)户口迁移证中身份证编码一栏,由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填写完整的身份证编码(按18位数填写);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须与本人身份证以及高考档案、入学通知书一致。
(四)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栏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和户籍内勤印章,加盖其它印章无效。
(五)迁入地址为郑州大学或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科学大道100号。
四、保卫处将在2016年9月19--21日在综合管理中心七楼户政科办公室门前大厅集中收缴新生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户口迁移证;
(二)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一寸彩照两张。(白色背景的大头照)
(五)入户申请一份,申请人须保证其户口真实唯一。
五、(一)本年内6月至9月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均有效。
(二)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请提前复印备用。
郑州大学保卫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