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16〕691号)精神,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校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除隐患、强素质、规范管理”的思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进校园、进军训”活动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为根本,以完善学校监管工作机制为抓手,坚持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各职能部门和院(系)等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郑州大学消防安全责任制试行办法》(校政〔2004〕2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制度上墙,建立工作台帐。各职能部门及院(系)等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改工作报告,应于10月25日前报学校保卫处消防科(综合管理中心724房间)。
(一)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体系。
1.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各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消防工作的计划部署,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在开学及放假前、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时段,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2. 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以下单位(部位)列为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并建立健全防火重点单位(部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1)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部位:宿舍、食堂(厨房操作间)、礼堂、会议中心、公共自习室、体育场(馆)。(2)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图书馆、实验中心(室)、电教室、多功能报告厅、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仓库及校内商业网点、出租房。(3)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配电房、锅炉房、弱电井、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4)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档案馆(室)、计算机房、财务室。
3. 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有专人负责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基础台帐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确保各单位至少有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白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摸底排查和隐患督查工作,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督促本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配合学校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 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消防安全通道管理制度。各单位应保持本单位所有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对安全出口上锁;(2)消防标识维护管理制度。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严禁遮挡、覆盖或关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标识;(3) 消防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本单位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严禁挪用、损毁、移动、拆除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确保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定点摆放,并定期巡查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发现设施、器材损坏、丢失应立即补充并报学校保卫处;(4)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巡查及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消防值班工作制度;(5)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制度。
2.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建立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2)实验中心(室)、宿舍楼、配电房、锅炉房、消防控制室等特种设备、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岗前培训制度;(3)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使用、管理、存储和废弃物处置安全管理制度;(4)消防事故应急处置(疏散)预案及演练制度;(5)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防火重点(单位)部位岗位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保卫处、武装部要进一步完善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制度,配合消防部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进校园、进军训”活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年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2)各院(系)要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学年定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安全岗位管理责任人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此次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为契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完善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全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单位全面负责,稳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 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职能部门、各院(系)等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和实际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目标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确定完成时限,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健全各类工作台帐,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落实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确保制度到位、防范到位、整改到位。
(四)强化配合,形成合力。保卫处要切实发挥安全监管、督查、督导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消防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保卫处齐抓共管,加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研判分析火灾形势,加大整改力度,全力解决系统性、全局性重大火灾隐患;各院(系)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学校防火委员会将采取明查暗访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考评重要依据;对因组织不力、工作不扎实、整改不到位,在省教育厅、公安厅专项检查工作中影响学校整体工作成绩的部门和单位,学校将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