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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机动车临时授权的通知

作者:暂无 时间:2020年12月21日 11:50 点击数:


按照《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37号)和《郑州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防控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郑开教防〔202086号)有关要求,结合2020127日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今冬明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主要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麻痹、不厌战、不松懈,切实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现保卫处针对聘用教职工、学生、商户及后勤保障人员的机动车进行临时通行授权。

一、办理流程

1、聘用教职工车辆

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机动车临时通行授权申请表(L)”进行填写,加盖部门公章并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照申请表“备注”栏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证件,到综合服务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2、在校学生车辆

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机动车临时通行授权申请表(X)”进行填写,加盖学院公章并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照申请表“备注”栏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证件,到综合服务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不予办理,可通过学校“访客系统”预约通行(仅限预约当日)。

3、商户、承包经营类人员、后勤保障车辆

需在保卫处网站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机动车临时通行授权申请表(L)”进行填写,加盖部门公章并由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照申请表“备注”栏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证件,到综合服务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后勤保障车辆,如车辆所有人是公司、企业名称的,需由后勤集团单独出具证明,注明车辆驾驶人信息、进校原因,加盖公章并由集团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

二、重要提示

1、申请人须是经学校疫情防控办授权、获得学校通行绿码”的人员。未授权学校防疫通行码的人员,不予办理。

2、申请人所在(所属)部门(学院)主要领导,要本着“非必须不办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严格审核。

3、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授权人数较多的部门,可由专人负责,集体办理。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校园机动车管理系统通行授权申请汇总表》(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授权车辆),按照要求审核资料、填写表格,汇总表(每一页)加盖公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携带汇总表和个人申请表及申请人所需提供的资料、证件原件,到综合服务办事大厅办理。

4、申请人未按申请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证件原件的,或所提供资料、证件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办理。

5、下载申请表地址:郑州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管理机构→保卫处→资料下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机动车临时通行授权申请表》。

6、此次机动车临时授权为疫情防控期间管控方案,学校将根据疫情情况,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保卫工作专班决定,随时取消授权。

7、自2021年元月开始,未授权车辆一律不得进校。临时来访人员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教职工授权车辆限行时驾驶的临时车辆,可通过学校访客系统预约进校。

三、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201221-1231

办理地点:荷园一号楼综合服务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6773003867730039(交通业务窗口)

67781299(保卫处交通科)



保卫处

20201218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机动车临时通行授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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