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厅、消防救援总队系列通知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学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春季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采用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检查以校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主校区由保卫处牵头,老校区由各综合管理中心、医学院党政办牵头,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洛阳产业技术研究院、农学院、附属单位以及独立核算单位等参照执行。其中:
自查时间:2024年3月21日—25日;
学校检查时间:2024 年3月26日—3月29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应急处置方案等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是否落实等。
2.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自动报警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火栓、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是否规范,特别是易制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和使用台账是否符合规范,高压气体钢瓶防护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实验室内的电源、火源、气源以及危险化学品是否有自查记录;实验室内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是否落实对24小时运转设备以及夜间实验进行人员值守值班;实验师生是否在实验室居住留宿。
4.学生宿舍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锁闭或堵塞;疏散通道磁力吸合门是否能够断电自动打开。
5.食堂用电、用火、用气情况,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状况,后厨操作间与就餐区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油烟道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清理(每季度至少1次)。
6.检查是否存在因私自装修改变、移动、拆卸、损坏消防设施以及私自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现象(私自搭建彩钢板房或使用国家已严令禁止的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做隔墙、隔板)。
7.检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车自行车充电以及长明灯、不断电等现象。
8.装修施工工地是否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持证作业,是否采取安全防火措施。
9.“九小”场所及沿街门店等其它安全隐患。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严密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建立严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本单位检查方案,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方案,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检查结束后,学校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协同消防专业力量进行抽查,对此次排查整治中,工作组织不力,问题隐患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自查台账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请于3月25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各校区牵头单位联合检查台账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请于3月29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保卫处邮箱。邮箱账号:baowei@zzu.edu.cn,联系人:陈梦阳,联系电话:67783263。
郑州大学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