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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事务办理所需材料及证明

作者:暂无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6:51 点击数:



一、教职工持迁移证办理入户:

1、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申请表、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证明;

2、迁移证原件;

3、校人事处接收证明;

4、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最高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内的);

7、三方协议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二、教职工省外户籍需审批准迁证及省内户籍迁入(一站式办理):

1、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申请表、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证明;

2、原户籍地户口薄原件;

3、校人事处接收证明;

4、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最高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有效期内的);

7、三方协议或博士后入站通知书或博士后出站介绍信或人社厅调令等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


三、留学归国入户:

1、 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申请表、郑州大学教职工入户证明;

2、原户籍地户口薄原件;

3、校人事处接收证明;

4、毕业证及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人事处公章);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护照首页及护照内最后一次出入境边检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保卫处公章)。


四、教职工之新生儿入户:

1、新生儿入户申请表;

2、父母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1、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所生子女可随父母入户;

2、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系居民家庭户),或双方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五、新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入户申请书(入户申请也可在办理现场索取填写);

5、省招办加盖公章的录取花名册(此名册入户学生按时提交材料的由学校统一办理,未按时提交材料的需自行到校档案馆索取)。


六、毕业生户口迁出的注意事项(详情请参照每年毕业前保卫处相关通知公告)

上一条:关于启用社会公众校园访客预约系统的通知
下一条: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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