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9-01-04

一、指导思想:

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以专业学习成绩为主,注重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和科研创新能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严格选拔推荐条件和程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推荐对象:

统招录取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推免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三、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未出现过不及格门次(第一学期除外)。

3、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或组织处分。

四、推荐程序:

1、开学初期,“推免”工作小组收交申请推免同学的申请书及综合考评证明材料,计算出综合考评分值(B);

2、张榜公示申请推免学生的加分依据及综合考评分值(B)。公示期为3天。

3、计算各专业学习成绩,并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

4、按本专业方向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和当年的推荐指标确定相应比例。

5、按照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专业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的原则,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正式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五、成绩计算:

推荐综合测评成绩(M)包括三个学年的专业平均成绩(A,满分100分)和考评成绩(B,满分100分,各分项满分见后文)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M=A×80%+(100+B)×20%

推荐名次按M值大小排序

1、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分)

院确定的三个学年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与该门课程学分乘积之和除以总学分(英语成绩为四次期末考试成绩),即得出平均值(A),以此排定学习成绩名次(体育、计算机基础和英语听说不计入总分)。

考查课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按以下标准折算成百分制:优:95,良:85,中:75,及格:60,不及格:40。

2、综合考评(满分100分)

综合考评是指对学生品行和科研能力综合考评。主要包括社会服务奖励、竞赛奖励、先进奖励和科研奖励。

社会服务奖励(满分6分,学生在本项奖励中可以从2个方面进行奖励,按照逐学年累加成绩计算,但每学年成绩最高不得高于2分):

学生干部,即经过学校、院(系)审核备案,在学生班委会、团支部及以上学生组织中任职的学生,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积极工作,热情为学生服务,年级长、副年级长、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加2分,各班班长、团支书、校(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加1.5分,各班班委、团支部委员、年级各委员会委员、校(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加 1分。

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年级(班级)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依照《郑州大学星级志愿者评定细则》,根据每学年被授予的志愿者星级进行加分,三星级以上志愿者加2分,二星级志愿者加1分

竞赛奖励(满分50分,其中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体育竞赛【校运会、院运会、环校跑、球类运动比赛等】三项满分45分;其他文化类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书法比赛、摄影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满分5分):

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体育竞赛、娱乐文化类竞赛等,加分评定以落款章为准。

全国性竞赛,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省部级竞赛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 2分。参加厅级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秀奖加0.5分。参加院(处)级竞赛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4分。集体项目减半。

校运动会单项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6分,第三名以后依次递减0.3分。集体项目减半加分。院运会单项第一加0.6分,二、三名分别加0.5分和0.4分。环校跑获得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6分, 第三名以后至所取名次前50%的加1分,后50%的加0.6分。

校外文体活动计入其他文化类竞赛,提供参赛证明可加0.1分。

先进奖励(满分14分):

包括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通讯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教官等。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加2分,校(厅)级加1分,院(处)级加0.5分。

科研成果奖励(满分30分):

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并有学术论文发表,可适当加分以示鼓励。标准为:被SCI刊源接收的论文每篇加30分(第一作者);被EI及中文核心期刊接收的与我院专业相关的论文每篇加15分(第一作者)。学生独立申请国家级发明专利并授权加30分,专利公开加5分;专利多人申请者按名次加分依次减半。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所有加分奖励获得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

六、凡我院学生符合推荐条件,且获得“挑战杯”、“互联网+”全国大赛一等奖、金奖、特等奖可破格获得推免指标,不占本专业指标。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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