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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的

考核录取办法


2021年03月01日  点击:[]

为调动普通本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人为本,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郑州大学校教务〔20201号)的相关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特制定我院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的考核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对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根据《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学期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且未有不及格课程记录者,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2020级本科生。

二、面试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组织面试。根据我院规定的相关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拟定录取学生名单,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面试暂定于34日上午9:00进行,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公示

对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的学生名单,在院网页上和院办公楼公告栏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以实名书面提交院教学办,教学办汇总后提交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四、本规定由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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