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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实验室信息填报和分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27日  点击:[]

各研究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和学校通知要求,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院开展实验室信息登记、分类分级申报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相关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工作安排

1.实验室信息登记与分级分类申报。各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依据各实验室实际情况分别填写《郑州大学实验室风险等级直接认定表》(见附件2)及《郑州大学实验室风险等级评分表》(见附件3),按要求完成各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认定工作,并填报《郑州大学实验室信息与分级分类登记表》(见附件4),完善实验室相关信息。

2.实验室分级分类备案。学院将根据各实验室风险等级认定结果,对实验室风险等级进行审核;并对一级实验室建立台账,进行重点管控。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各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5),对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学院将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撤帐。

请各研究所(中心)汇总后将《郑州大学实验室信息与分级分类登记表》(附件4)、《郑州大学实验室风险等级直接认定表》(附件2)及《郑州大学实验室风险等级评分表》(附件3)电子版(每个实验室均需提交以上3个附件),于2024612日前发送至学院专用邮箱clanquan@zzu.edu.cn。如有疑问可联系葛老师,电话:6778315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实验室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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