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厅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院科研办公室 发布于:2009.07.07 00:00:00 点击量:
 

关于申报河南省教育厅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 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
    2009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委托项目、基地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1
、委托项目。凡20087月以后获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资助,且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均可参加申报,资助经费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可列为重大委托项目。委托项目申请时须出具详细的资助经费财务证明。
    2
、基地招标项目。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可利用自筹资金向社会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不低于1万元的项目结项时按照省教育厅一般规划项目结项。各基地每年立项不超过10项,招标立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
、基地项目以河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申报单位。基地项目的资助经费为5万元,周期为2年,分两次拨付。
    4
、其他项目以高校为申报单位,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3000-5000元。
    
二、申报资格
    1
、基地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911日后出生)
    2
、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保障(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
    3
、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任务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4
、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不得重复申报。
    5
、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6
、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7
、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不得少于3人,并由申请人担任组长。
    
三、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课题指南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结合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确定研究方向。
    
申报学科范围是:(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 社会学;(7) 民族学;(8)教育学;(9)心理学;(10)体育学;(11)中国语言文学;(12)外国语言文学;(13)新闻传播学;(14)艺术学;(15) 历史学;(16)管理科学与工程;(17)农林经济管理;(18)工商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
、基地项目和重点项目收取评审费每项150元,其他每项100元。
    2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和《2009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请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3份。并于710日上午930将项目申请书与申报一览表(excel表格)以及电子版交院科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陆“河南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sk.haedu.gov.cn
    
联系人:邢海棠
    
联系电话:67780986
    
电子信箱:
haitang@zzu.edu.cn

                                                                   
院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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