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8.01.17 18:07:45 点击量:
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通知精神,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院系、单位高度重视,深入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新时代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教育强国建设服务。
   二、关于指南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四、完成时限
   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长年限不超过5年。
   五、课题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之后出生)。
   4.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6.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六、申请限制条件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7份。(2)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2.申报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规办网站( http://onsgep.moe.edu.cn)查询。
   联系人:白智伟,联系电话:67781808,电子邮箱:sk@zzu.edu.cn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2.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3.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4.2018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5.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6.2018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7.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院科研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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