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9.06.28 17:53:37 点击量: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50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省级和校级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应从往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中选拔(往届青年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4)。
  二、申报要求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省级限报1人,校级限报2人。
  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者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已获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骨干教师。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A3纸型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对折后单独装订)一式2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见附件5)一级学科填写,省级和校级皆用此表,学校意见栏内容由各单位负责填写并录入电子版)。
  (三)申请人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和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以及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A4纸型)。
  《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目录样本见附件6)。
  复印件应逐页从小到大编注页码,并填写在《目录》的“页码”栏,以便专家查阅。单位审核人在目录页签字,并在复印件封面、目录及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经过学校初审通过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名单另行公布)在向教育厅报送材料时还需到指定的网站录入信息。
  (四)省级申请者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文件证明材料(从办公系统中打印文件并加盖公章)。
  (五) 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六)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SCI、EI、SCIE和中文核心期刊等重要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的复印件,并装订在该论文之前。
  (七)各位老师务于7月1日17:00前将2019年度省级和校级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报名情况报至科研办公室310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前请将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 haitang@zzu.edu.cn。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咨询联系电话:67780986,联系人:邢海棠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3.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4. 往届青年骨干教师名单
  5.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6. 目录样本
  7.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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