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日期:2023-12-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适应我校一流大学建设需要,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相关文件,结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招生计划及申请基本条件

1.列入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生导师(已被硕博连读考生占用的名额除外)可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学生申请基本条件(不含硕博连读生)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外留学人员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申请人提交代表本人学术水平且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须与报考专业相关,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

(4)外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①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②CET-6≥450;③IELTS≥6.0或TOEFL≥90或WSK、PETS5考试合格,成绩证明截止报名时三年内有效。

(5)健康状况符合郑州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及缴费、向院系提交材料、资格审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与录取等。

1.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1月1日-4月21日。

2.考生申请

考生须向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请按照以下申请材料的顺序将材料统一整合到一个PDF文件里,文件统一命名为:报考方向+报考导师+本人姓名,于2024年4月8日到4月22日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zzuspa@126.com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信息即可,不需要盖章);

(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模板见附件),本表需经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报考导师未签字同意的考生,不具备 “申请—考核”资格;

(2)两封公共管理或相关学科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

(3)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硕士论文(附评议书);

(6)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

(7)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8)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9)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证明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的材料;

(10)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要提交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

3.申请资格审查

我院资格审核小组按照教育部招生文件、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以及我院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给予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初步评价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

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我院在2024年5月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并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提交的申请环节通过名单,结合网络报名信息及缴费情况,审核考生提交的基本报考资格材料,确定准予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布。

4.综合考核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11日开始,具体下载打印网址将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办法及内容

1.考核专家组负责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面试。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公共管理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必须是专家组成员并参加考核工作。

2.考核分为笔试(专业基础考核)、面试(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每部分为100分,每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的比例权重为40%,面试成绩的比例权重为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考核(100分):笔试考核为专业知识及其运用考核,时间为3小时。

(2)面试考核(100分):面试考核包括综合能力考核(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已获得学术成果等)和英语水平面试,每部分均为100分,每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比例权重为80%,英语水平面试成绩的比例权重为20%。

面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80%+英语面试成绩×20%。

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请人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并回答面试专家提问。

第二阶段:英语水平面试,包括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

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照无记名方式分别对申请人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取平均分加权计算后作为面试考核最终得分。学院将以可复查的方式保存考核记录。

3.考核内容

(1)笔试专业基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政策分析理论、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等,重点考察申请人对公共管理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以及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

(2)面试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学科前沿、思想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英语水平等,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创新潜质。

、录取

1.择优录取。根据申请人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报告、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调剂。当年有招生计划名额,“申请—考核”合格的申请人数量不能满足招生需求时,可以接受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拟调剂的申请人需填写校内调剂表,经拟调剂导师签字同意,并通过拟调入学科专家组的面试。

3.公示。考核综合结果在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培养(辅导员思政专项博士研究生除外),申请人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个人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按学校规定执行。

、相关说明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参照本办法执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范围仅限我校全日制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执行。

2.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多渠道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考办法以及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81562

3.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和申诉复议制度。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81561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39769

4.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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