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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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内涉外单位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05-16 00:00:00  浏览:

校内各涉外单位:

 随着我校国际化步伐日益加快,应邀来我校工作、讲学、合作研究的境外人员逐渐增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创建安全有序、良性发展的涉外环境,现将加强校内涉外单位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涉外单位是指邀请、接待、招聘、培训、留宿境外人员的院系和相关单位。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全校境外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校内涉外单位境外人员管理实行“谁聘用、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校内涉外单位要高度重视境外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境外人员日常管理、住宿管理、安全防范管理等规定及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预案。

 四、校内涉外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主管领导和外事专办员组成的境外人员管理专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五、登记备案。校内涉外单位邀请境外人员来校访学、交流、合作研究,应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登记备案,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和被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简历等相关材料。校内涉外单位邀请的境外人员如果在非涉外酒店住宿,须在其到郑州后24小时内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

 六、信息报送。校内涉外单位要指定一名外事专办员定期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邮箱:waizhuan@zzu.edu.cn)报送相关外事信息,报送范围包括:

 1.本单位境外人员实时底数情况(姓名、国别、性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在郑住址、从事活动等);

 2.本单位组织或参加的外事活动;

 3.本单位境外人员下落不明、提前解除工作合同或离校退学等情况;

 4.本单位境外人员参加宗教活动或其他社团组织情况;

 5.本单位境外人员患有严重疾病情况;

 6.本单位境外人员不服从内部管理规定且情节恶劣的情况;

 7.与本单位境外人员发生民事纠纷且无法解决的情况;

 8.发现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境外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的情况;

 9.本单位境外人员取得突出成绩的情况;

10.本单位在境外人员管理工作中的创新措施;

11.对学校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12.与本单位境外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七、法律宣传。校内涉外单位要及时向本单位境外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境外人员遵守中国法律,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要着重宣传:

1.不得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得破坏公、私财物,侵犯公、私财产安全;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对道德败坏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根据中国法律依法予以追究。 

2.不得从事、参与违反我国法律的活动,在校内不得进行非法传教或迷信活动。 

3.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现金及贵重物品,一旦发生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校内涉外单位和有关部门报案。 

4.如不在校内居住,须提前向校内涉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辖区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

5.如到外地旅游或拜访亲友,需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校内涉外单位,并提供紧急联系方式。

6.在校内工作、学习、居住期间要服从管理,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等违章用火用电器具,不得存放危险物品。

八、管理责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根据本通知要求,不定期对校内涉外单位境外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各境外人员聘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外事专办人员,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做细做实,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引智条件,为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留学生和各类境外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望各涉外单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处

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人:孙雪莲 电话:67739662 邮箱:waizhuan@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