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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访团组计划申报表和教学科研团组临时出国计划备案表

发布者:孙鹏  时间:2021-12-15 16:27:11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郑州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学校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我校年度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访团组及教学科研个人计划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说明:
  因公出访计划将延续分类管理,区分对外学术交流团组和一般性工作交流团组。对外学术交流团组是指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此类团组按程序报备,不再列入年度上级计划限量管理范围;除此之外为一般性工作交流团组,此类团组列入年度上级计划限量管理。
  二、申报原则:
  1. 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要求出访任务明确,结构合理,科学安排;
  2. 充分考虑重点学科、重点项目、重大活动和引进人才的需要,确保学校对外重点合作项目和重大交流活动计划优先;
  3. 一般性因公出国从严管理,严控党政人员出访,杜绝无实质性内容的照顾性团组和个人出访。
  三、申报要求:
  1. 统筹安排人员和任务,确保计划的真实性、严肃性;
  2. 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参团人员身份,保证出访人员与出访任务相符,不得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人员参团出访;
  3. 参加双跨团组、国外培训应列入学校和本人当年出访计划;
  4.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对未安排经费预算的出访团组计划无效。
  四、申报程序:
  单位(部门)汇总本单位团组材料,填写附件1:《县处级以下团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和附件2:《教学科研团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备案表》,经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于每年12月30日统一上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以邮件方式提交ygcgj@zzu.edu.cn。对于逾期未申报的出访团组,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孙鹏
  电  话: 67739661     
  办公地点:综合管理中心546室

  附件1:《县处级以下团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申报表》
  附件2:《教学科研团组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