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郑州大学干部培训中心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修订)

为切实做好干部培训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做到反应迅速、控制及时、妥善处置,将疫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和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中心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学校决策部署,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安排和我中心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 、市委和郑州大学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增强大局意识,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维护学校及培训中心的安全和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妥善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和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中心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生活秩序。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郑州大学返校开学后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等进行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郑州大学干部培训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重点做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教职员工和干部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对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全力迅速组织救治和集中管理,尽最大努力和可能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二)属地管理,快速反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和属地政府。

(三)联防联控,科学应对。中心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迅速与学校相关工作专班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联系,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

(四)即时监测,强化预防。建立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握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六、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救治、隔离等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等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进行原因调查。

(二)组织机构职责

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的总协调,负责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系并通报情况;完成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心由专人负责落实教职员工和干部学员晨午检、因病缺勤与病因追踪登记等;负责教职员工和干部学员日常健康状况监测与报告工作;负责督促做好通风消毒、日常防护等疫情处置有关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教职员工和干部学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完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部门负责根据学校、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调整教学工作安排;落实确诊、疑似病例的休复学管理;完成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部门负责中心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工作;负责宿舍及公寓的管理,做好出入登记和管控工作;负责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物资储备和供应工作;完成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应急处置举措

(一)第一时间隔离。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防护措施,由负责老师引导前往五附院发热门诊就医。

(二)进行终末消毒。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病例停留过的教室、公寓楼、餐厅等所有室内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厢式电梯,及时消除消毒剂残留。

(三)迅速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立即摸清病例在发病前14天的接触史,协助确定密切接触者人员初步名单;协助进一步排查潜在密切接触者人员,协助确定密切接触者最终名单。密切接触者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隔离、检疫等防控工作。

(四)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意见和学校安排,采取临时停课、放假、或整体封闭管理等有针对性的工作调整安排。

(五)做好沟通。及时与病例单位及近亲属取得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和处置举措,做好安抚慰问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困难。

八、信息报送与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后,第一时间向学校相关部门和专班报告不得延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二)信息报告

报告时限及程序包括:

(1)初次报告。如出现新冠肺疑似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医疗保障工作专班进行报告。

(2)进程报告。每天将疫情发展情况报告医疗保障工作专班。

(3)结案报告。突发疫情结束后,应将疫情防控结果报告医疗保障工作专班。

(三)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

(2)进程报告内容。病例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切接触人员排查及隔离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进一步的防控措施等。

(3)结案报告内容。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性质与发生原因)、防控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四)信息发布

涉疫情部门和疫情信息联络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九、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依法依规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信息保障。完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安全畅通。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67780000;校医院24小时值班电话:67783120),及时受理有关突发疫情的咨询、举报和投诉。

(三)物资保障。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隔离服、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等。

(四)场所保障。做好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场所准备,安排一定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吃、住、用等保障工作。

(五)人员保障。组织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防护知识等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等。

十、善后恢复

(一)及时整改。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教职员工和干部学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整改,严防疫情复发。

(二)恢复秩序。因突发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须对有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并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有序安排复课。因疫情隔离或住院的教职员工和干部学员,须在恢复健康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返校。

(三)调查追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郑州大学干部培训中心学员疫情防控规范

           2.郑州大学干部培训班学员体温异常处置工作流程图

  

 

郑州大学干部培训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