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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推进2020年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0-04-20

校内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学校2020年度专项经费采购项目的实施,根据国家、河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自身特点,积极做好调研和论证工作,合理统筹安排时间,按照学校招投标程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10万元及以下的招标采购工作,由各项目主办单位按照学校零星采购管理办法自行组织实施;

二、10万元以上的招标采购工作,由项目主办单位向招投标办公室提供项目申报材料,招投标办公室按规定向河南省财政厅申报并组织实施。

三、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进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在疫情期间,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需由项目主办单位提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批准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证明文件”和“采购人(包括监督人)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活动工作证明”,疫情结束后正常申报。

四、各项目主办单位于2020430日前,把2020年招标采购项目按照要求统计汇总(加盖公章)后,报送招投标办公室(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564房间),电子版发送wwh@zzu.edu.cn

联系人:王文华、张作严

联系电话:67781167

附表:郑州大学2020年度招标采购项目统计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投标办公室

20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