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个器官获取组织

  • 作者:洪俊岭 发布于:2020. 05. 09 17:27:38 点击量:
  • 听说过中国的“器官获取组织”吗?很陌生吧?这是我国器官移植领域里的一个重要机构,从筹备到今天,只有近四年历史。

    举个例子,各个城市都有“血液中心”或“血站”,负责对社会公众进行血液知识宣传,动员民众献血,采集血液,做好检测,然后根据医院救治患者的需要,把血液送到临床专业机构。若在100年前,临床的医生可没这么幸运,若是自己负责的病人需要输血,就得自己想办法去找,因为那时候还没有采供血的专门机构。有了“血液中心”后,在社会上开展采血工作和供给临床用血的工作就有了明确的责任单位。临床医生需要血液的时候,就再也不用东奔西走的去找血了,只要具备相应的申请手续,血液就会由“血液中心”送上门来。

    凡是需要从人的身体上获取有生命的细胞、器官和组织作为材料,用于救治患者,都有类似的运行模式。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资料库(中华骨髓库)是获取人体造血干细胞的专门组织。中华骨髓库会开展社会宣传,动员人们加入捐献者行列,为白血病患者提供HLA数据检索配型,临床需要造血干细胞救治白血病患者时,提供造血干细胞的采集服务。

    “器官获取组织”就类似“血液中心”和“中华骨髓库”。它专门负责对公众开展器官捐献知识的普及;制定捐献器官的标准和规则;按照行业管理制度,获取(采集)器官;按照国家器官分配机构的分配结果,将获取的器官送到所需要的医院,用于对患者的救治。

    当前,在中国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是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医院协会。这个组织最大的功能是将政策性非常强的公民器官捐献、获取工作从器官移植临床医生那里分离出来,获取和移植分工明确,既体现社会分工,又避免两项业务交叉引发法律和道德争议,这是一个事业逐渐成熟的标志。

    2014年3月,中国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教授在广州宣布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简称OPO联盟)成立。2014年12月,中国OPO联盟第二次筹备会在昆明召开,通过了该组织的章程及组织架构建设方案。在这次会议上,黄洁夫郑重宣布,2015年1月1日开始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将成为我国器官移植的唯一合法来源。该组织还根据我国地理情况,设立七大区域性组织,规定每个省份原则设立1至2家省级器官获取组织。嗣后,器官获取组织对相关工作逐步做出了相应规定。

    自从国家获取组织建立以来,最值得称赞的有两点:一是强调按照国际器官捐献事业高度认可的伦理规则,明确“器官捐献是生命的礼物,是公民自愿无偿的捐献,对于捐献者及家庭不予经济补偿,对捐献者中困难家庭进行的救助,不是他们捐献器官的结果,救助是因为捐献者的家庭困难”,从理念上与器官买卖行为做彻底切割;二是对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所必须的成本进行核算,拟定原则性、指导性费用收取基本标准,明确移植医院和获取组织的上下游服务关系,并纳入统一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体系,从机制上杜绝不合理收费。

    我国的器官获取组织与其他先进国家相比,还处于雏形阶段,但是已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了好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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