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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管理和使用的通知

2018/11/23 发布人:段锟 浏览次数:


(化工院安第16号通知)

学院各科研实验室、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各实验室:

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时,郑州市公安局及高新区公安局,校保卫处、国资处等部门联合对我院安全工作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我院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管理和使用情况,查看了我院危化品暂存库,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检查要求:(1)学院各科研团队实验室、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各实验室一定要按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做好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全过程管控,包括购置、管理、使用、剩余(或残存)统一回收处理环节;(2)任何人对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不得私自开展上述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学院的监控摄像不仅要安装在学院的危化品暂存库、楼道内,还要安装在各实验室房间内,做到安全监控无死角,全方位监控,并与学校保卫处联网。

学院已经组织我院研一研究生进实验室安全培训讲座,还要参加考试,合格后颁发“科研实验室安全操作上岗证(有效期2018.09-2021.07)”,请各位教师督促管理各位研究生,今后若无此证,将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前段时间已经对我院教学实验室开展了安全大检查,近期还将对我院各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大检查,并且极有可能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因此学院要求各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梳找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不规范做法,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常态化安全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检查与不检查时一个样,使学院安全工作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校保卫处领导再次强调,安全问题无小事,公安部门检查出了问题,性质就发生变化。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安全咨询电话:67783369。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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