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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6/09 发布人:赵笑统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依据《郑州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校政〔2017〕2号),为建设一支师德师风高尚、业务水平突出、关心学生成长的班主任工作队伍,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院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院2020-2021学年任职的所有班主任

二、工作流程

1.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班主任考核工作,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

2.考核依据。根据《郑州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校政〔2017〕2号)明确的班主任岗位职责,全面评价班主任一学年的工作。将班主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关心关爱学生,切实做好所带班级学生疫情防控、思想引领、学业指导、就业帮扶等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3.工作考核。考核领导小组对班主任工作全方位、多角度进行考核,考核过程注重学生评价。班主任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优秀班主任拟评选3名)。

三、时间安排

请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版、《班主任工作日志》交至学院103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班主任考核工作。

2.全体班主任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以制度促规范,以考核促提升,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内涵,真正发挥班主任桥梁纽带作用。

3.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应解聘班主任职务,其班主任工作经历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依据。

联系人:王瑞

联系方式:0371-67783179

化工学院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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