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English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推荐2020—2021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5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推动学校一流大学建设高质量发展,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郑大党文〔202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做好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机关各单位在职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师德师风。

2.坚持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标准,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以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排忧解难善于教书又乐于育人主动做学生的思想工作,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健康成长的领航人。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友爱,严于律己,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单位在编职工人数(不含校领导、人事代理、借调人员)20人以上的(含20人)可推荐1名固定名额,2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竞争名额。根据学校文件,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教职工总数3%比例评选推荐。

2.评选程序: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班子要事先酝酿并充分征求本部门领导班子意见,召开本单位全体职工会议,认真总结一年来师德师风建设和“三育人”工作,根据“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评选推荐。经机关各党支部评选推荐,报送机关党委研究确定最后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统一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618日,为各党支部评选推荐时间,618日下午6点前,各党支部将“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一份),一并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45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gdw@zzu.edu.cn。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向一线职工倾斜,优中选优,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动机关师德师风建设和“三育人”工作健康开展。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615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大学机关党委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