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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05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一流大学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学校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之年。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更好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建功新时代,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郑大党文〔202340号)文件内容和精神,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奉献社会,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一流大学建设的本职工作中勇于担责、担难担险,作出突出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先进基层党支部: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和一流大学建设及机关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在90分以上的党支部。

二、评选推荐范围和重点

1.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应向机关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在岗党员倾斜。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和在党委职能部门、纪委工作的正式党员。

3.先进党支部的推荐范围为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要与《郑州大学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相结合,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相结合,与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相结合、与抓支部党建促进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真正把党建工作突出的党支部推荐上来。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办法

1. 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首先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评选推荐,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研究确定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并择优推荐上报学校表彰对象候选人,同时进行考察公示。

2. 评选推荐原则

党支部党员人数少于10人的党支部可以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党员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的党支部最多可以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可以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可根据情况自行申报先进党支部,机关党委将在各党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统一组织评选先进党支部。

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过程中,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对推荐人选进行充分酝酿、评议和评选后上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最终研究确定机关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并按照学校评审要求和分配名额从各党支部上报人选中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党支部8个,学校将通过差额评选报校党委研究审议确定校级表彰对象。

四、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继续向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同志颁发“党员示范岗”标牌,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发挥先锋示范作用。

2.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机关各党支部要通过评选推荐活动,对党员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党风、转变机关作风的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3. 严格程序,及时申报。各党支部要按照推荐条件和范围,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推荐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遴选过程以及对推荐对象审核、听取意见情况等);推荐对象审批表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单独保存,分辨率为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以“姓名出生日期”作为文件名(如:“某某YYYYMMDD.JPG”)。申报先进党支部还需提交《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自评表一份(详见机关党委网站“服务指南”)。

报送时间: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请务必于6912点前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467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机关党委邮箱jgdw@zzu.edu.cn。

附件:1.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4. 推荐对象汇总表

     5. 填报说明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365

 

 


 

附件1:

郑州大学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

时间


文化

程度


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曾受表彰情况


 

 

 


填报

单位

党组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23

党委

意见

 

 

 

 

(盖 章)

2023

 

 

附件2:

郑州大学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

时间


文化

程度


职称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曾受表彰情况



 

 

 


填报

单位

党组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23

党委

意见

 

 

 

 

(盖 章)

2023

附件3:

郑州大学机关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所属党支部数


党员总人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

单位

党组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2023


党委

意见

 

 

 

 

(盖 章)

2023



附件4:

郑州大学机关党委七一表彰推荐对象汇总表

一、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出生日期

工作时间

 

 

1

党支部规范简称如:党委办公室党支部

张三

1980.01.01

2004.07



2








3








4








5








6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出生日期

工作时间

 

 

1

党支部规范简称如:党委办公室党支部

张三

1980.01.01

2004.07

党支部组织委员


2








3








4








5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汇总表

序号

党组织名称

所属党支部数

党员总人数

党组织负责人

 

1

(党组织规范简称





2

(郑州大学机关党委****(单位)支部委员会





3






4







附件5:

 

  1. 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和审批表是遴选拟表彰对象的重要参考,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撰写事迹材料,确保真实、具体、生动、鲜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特点、成绩和感人事迹,防止千人一面,避免大话空话套话。其中,先进事迹材料格式如下:

    1.标题全部统一为“XX同志先进事迹”、“党组织全称+先进事迹”,如“郑州大学机关党委XX党支部先进事迹”。

    2.标题字号统一为20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一级标题17号“黑体”,二级标题17号“楷体”,三级标题“仿宋加黑”正文17号“仿宋GB2312”。

    3.单倍行间距。

    4.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二、《推荐和审批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填表说明

    1.格式:A4纸张;Word文档。

    2.字体:14号仿宋,阿拉伯数字为TimesNewRoman,填

    报内容较多的栏目,可视情况调小字号。

    3.编号:推荐和审批表编号与汇总表序号一致,体现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的排序意见。

    4.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每份纸质版材料都要粘贴照片,也可彩色打印。电子版照片插入推荐和审批表指定区域,同时提供JPG格式图片文件,分辨率为1024像素(高)×768像素(宽),以“姓名一出生日期”作为文件名(如:“某某一YYYYMMDD.JPG”)。

    5.籍贯: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河南郑州”、“湖南芷江”。

    6.工作单位及职务:有党内职务的要写清,要与简历最后一行一致。

    7.个人简历:时间具体到月份,前后衔接,不得间断。

    8.曾受表彰情况:填写获得的校级、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内容包括受表彰年月、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按时间顺序填写。

    9.主要事迹:字数400-500字左右,从报送的1000字左右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中提炼,要求重点突出、概括精炼、生动鲜活,充分反映主要功绩、事迹特点和精神特质。表内其他栏已有的基本情况、受表彰情况等,可不在主要事迹栏体现。

    10.签字盖章:党组织负责同志签字,盖部门行政章。

    11.打印:推荐和审批表双面打印,汇总表单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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