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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级及以下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15 点击数: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郑大党文〔2024〕1号)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就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等次

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各支部优秀比例不超过支部在编在岗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5%。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考核程序

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制定方案,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确定档次、反馈等程序组织实施。师德考核按照个人自评、综合评议、结果反馈、结果公示、复核申诉、审核归档等程序组织实施。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结果。

三、组织机构

机关党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彧 成员:周华 王秀敏 袁丽洁

四、工作要求

请各党支部于1月16日下午5点前到机关党委467办公室领取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并抓紧组织考核工作,传达文件、安排部署、个人填表、召开考核会、民主评议、确定档次。务必于2024年2月23日前提交考核材料纸质版(附件1、2、3、4、5、6),其中汇总表、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表中“个人总结”、“本人意见”栏需签名,党支部汇总后交机关党委办公室46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zzu.edu.cn。

附件1: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年度)

附件3:郑州大学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评价表(2023年度)

附件4: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5: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明细表

附件6: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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