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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06 点击数: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切实转变作风,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根据校纪委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纪律要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格遵守《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合理使用和管理公车(节、假日期间,校内各单位要严格公车管理,在不执行公务活动时,要实行封车。学校“两办”和校部机关公车应停放在综合管理中心地下停车场或办公楼下,公车一般不停放在家属区楼下和生活区内)。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履行监督责任。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结合全省集中开展的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特别是在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点名道姓予以公开曝光;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中共郑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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