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English

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周工作安排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04-21 点击数:

(4月21日—27日)

1、按照学校活动办关于撰写“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相关材料要求的通知,各支部组织撰写本单位领导班子《学习小结》。同时,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学习小结》并与4月25日前报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办。

2、各支部在认真梳理征求意见后,研究确定本单位、本部门立行立改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各支部立行立改事项于4月22日前报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办,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机关党委信箱jgdw@zzu.edu.cn。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总后,上报学校督导组。

3、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撰写的《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查找“四风”问题报告》和《学习小结》等相关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交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4、4月24日下午2:20机关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党员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观看影片《人生不能重来》。地点:第二报告厅

 

                 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大学机关党委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