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答辩、专家审议,共174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通过校级鉴定结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材料上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教务处 67783157
教务处
2019年11月08日
附件:附件-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