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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9-10点击数:


为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我校2022届推免生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各院(系)需成立相应推免生工作小组和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推荐及审核工作。校纪委相关部门将对推免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推免各项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二、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院(系)推免工作应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引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突出考察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各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凡院(系)有加分项目规定的,必须同时划定明确的加分上限;学生在某一项中有多个加分情况的,原则上只取一项;院(系)专家组对学生申请加分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认定意见须签字存档,认定结果汇总表须随推免生名单一起呈学校备案。

4、各院(系)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各院(系)要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推免名额、推荐办法(细则)、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凡单位及个人对推免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须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校纪委监察处或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

6、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9月14日17点前,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组(填报附件1)、制定本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等,纸质版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xjgl@zzu.edu.cn。

2、9月17日前,各院(系)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结合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提出拟推荐名单并在院(系)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9月23日中午12时前,各院(系)务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传拟推荐学生信息,上传后从系统打印推免名单,连同加分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4、9月25日前,学校对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将通过复核的学生信息上传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5、9月25日后,推免生自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确认等后续手续,并按所报考学校录取要求参加录取相关活动。  

6、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安排,接收单位将于10月20日前完成接收录取工作。因此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于10月20日前,及时主动联系招生单位,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拟录取通知。

四、其它事宜

1、由于推免生工作时限性强,务请相关单位依章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2、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郑州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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