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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申报2018年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访团组及个人计划的通知
作者:  编辑:历史学院  时间:2018-01-09  信息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郑州大学出国(境)管理办法》,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我校2018年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访团组及个人计划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说明:
   2018年因公出访计划将延续分类管理,区分对外学术交流团组和一般性工作交流团组。对外学术交流团组是指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此类团组按程序报备,不再列入年度上级计划限量管理范围;除此之外为一般性工作交流团组,此类团组列入年度上级计划限量管理。
   二、申报原则:
   1. 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要求出访任务明确,结构合理,科学安排;
   2. 充分考虑重点学科、重点项目、重大活动和引进人才的需要,确保学校对外重点合作项目和重大交流活动计划优先;
   3. 一般性因公出国从严管理,严控党政人员出访,杜绝无实质性内容的照顾性团组和个人出访。
   三、申报要求:
   1. 统筹安排人员和任务,确保计划的真实性、严肃性;
   2. 申报团组计划要明确参团人员身份,保证出访人员与出访任务相符,不得安排 与出访任务无关人员参团出访;
   3. 参加双跨团组、国外培训应列入学校和本人当年出访计划;
   4.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对未安排经费预算的出访团组计划无效。
   四、申报程序:
   1.请各个团组参照去年计划申报要求填写附件1《县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表》和附件3《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上报所在单位(部门);2.单位(部门)汇总本单位团组材料,填写附件2《县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汇总表》和附件4《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汇总表》,经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于2018年1月16日统一上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提交。对于逾期未申报的出访团组,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丁 一  丁 炜
  电    话: 67780026 67739661          
  传    真: 67780026
   办公地点:综合楼546室

   附件1:《县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表》
   附件2:《县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汇总表》
   附件3:《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
   附件4: 《教学和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汇总表》
   我院申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14日,将相关表格发到lsxyky@zzu.edu.cn

  • 附件【1646447290.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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