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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6-12-27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40号)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科学组织实施,严格把握民主测评、等次确定、公示监督、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要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竞聘的主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依据和等次

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中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评定标准,以《郑州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校人事〔2002〕28号)为依据。评定等次时,要做到政策明确、标准公开、评议充分、结果公正,考核确定的等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分层次评出的优秀人员比例不得突破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6﹪。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科级及以下党政管理人员、工人的年度考核工作从2016年12月27日开始,到2017年1月4日结束。请各位老师1月4日前将考核表交各教研室负责人处。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部署。

附件: 考核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