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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5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
  • 发布人:
  • 时间: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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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团委:
    根据校团委工作安排,2015年下半年(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团费开始收缴,请严格按照本单位团员人数(各单位团情统计上报的团员数:含本、专科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工团员)上交,学生团员每人收取1.2元,青年教职工团员每人收取30元,保留团籍的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各基层团委于12月21日(周一)下午5:00前将本单位团费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综合管理中心222办公室)。
    注:各基层团委留存一半团费作为基层团委活动经费。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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