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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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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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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稳定有序进行,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校教务〔2020〕1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全过程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大类专业有全面了解,熟悉学校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慎重理性选择拟转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及时参加相应考核。

第三条 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大类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须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提供相关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并经学院考核通过,报学校批准后,方可修读。

第四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大类专业2022年拟接收的转专业人数:10人。

第五条 学院转专业考核录取专项工作组组成

1.组长:学院院长

2.副组长:主管专业教学的党委副书记

3.转专业考核录取专项工作组成员:专业负责人和5-7名思政专业专职教师代表组成(非院领导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须不少于3人)。

第六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1.学院根据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的申请转专业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应及时关注学院的考核通知,按照要求参加相考核。

2.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录取转专业学生,采取笔试和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的构成: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录取计划确定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

3.笔试:科目为《思政专业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通过考试的拟转入学生可进入面试环节(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面试:专项工作组对通过笔试的拟转入学生进行面试,就本专业的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对学生进行考查。

4.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5.学校主管部门对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向获准调整专业学生出具转专业通知书。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凭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转专业通知书》,在学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我院注册报到,自接到转专业通知书之日起,1周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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