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程序及细则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2日    阅读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既:毕业生基本信息审核、毕业生成绩审核、毕业生人数审核、毕业生违纪情况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材料报送、学校审核发证。 其工作细则是:

 

1、毕业生基本信息审核:各院(系)在每学年11月份(毕业班第七学期)对毕业班有学籍学生的基本信息,通过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组织学生上网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如发现问题,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收集汇总,报教务处统一修改。学生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改动。

2、毕业生成绩审核:每年三月份(毕业班第八学期)开始,由院(系)教务员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通过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对每个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所有成绩进行核查清理。不及格课程及时安排补考或重修。未输入的课程及时上网输入。成绩录入时必须按教务管理系统规定的格式输入,否则资格审核时数据不准确。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学分必须要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按延期毕业处理。

3、毕业生人数审核:各院(系)教务员应在每年五月底以前,根据毕业班学生的成绩核查情况,核对毕业生人数。如有休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应根据《郑州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生教学及学籍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尽快做出处理,以保证毕业生人数准确无误。

4、毕业生违纪情况审核:各院(系)在核查毕业生毕业资格的同时,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违纪情况进行清理,根据《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违纪学生情况,随郑州大学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一同上报。

5、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材料报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各院(系)在每年六月份,通过郑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生资格审核功能,分别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毕业生毕业与延期毕业、授学位与暂缓授学位学生名单,生成报表,打印出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郑州大学不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准予毕业学生名单、延期毕业学生名单。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报教务处。

5、学校审核发证:教务处将各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毕业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事宜。教务处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结果,发放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0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