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4日    阅读

 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录取

(一)河南省
只招文科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
1.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文科二本分数线的70%。按省统考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总分不低于135分。
2.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方向(男声、女声、民乐、西洋乐、男舞、女舞),按省统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声乐、西洋乐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安徽省、湖南省、山东省
1.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2.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3.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分(主科+副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合格名单中主科为声乐或西洋乐器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当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本内容来自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