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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教学期末考试操作规程

日期:2012-12-06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根据教学评估对本科教学管理各项工作的要求,为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地规范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请全院教师和管理人员遵照执行:
一、专业课命题工作要求:
法学院以法理学、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等八个教研室为单位,分别组成各学科的期末考试专业课命题小组,以教考分离为原则,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对我院本科每个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的进行命题,每门课程应命题量、难度相当的两套试题(A、B卷),并附有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每套试卷满分为100分,题量为两个小时。试卷卷面格式一律采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模板,可从学校教务处网址 http://www2.zzu.edu.cn/newcampus“教学工作”—“教务公告”处下载 ,也可从院教学办公室直接拷贝。
试题出定后,出卷人必须对试卷的内容、分数以及文字表达和格式等进行认真校对,在指定的时间内以电子文稿方式交法学院教学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法学院教学办公室wsl@zzu.edu.cn收;由法学院教学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在指定时间内上报学校教处,同时备份存档。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法学专业课可分别采用考试、考查两种方式进行,必修专业课原则上实行闭卷考试,选修专业课一般采用考查方式进行。各教研室可根据本学科专业课的具体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
二、专业课试卷形式要求:
1、规格:从教务处网址上下载“试卷模板”(考试课程试卷)统一规格为B5,请命题教师不要修改其规格。
2、字体:宋体
3、字号:标题:小二号字;统一为:法学专业《 ×××××× 》课程试卷(A、B),课程名称以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全称为准,不要简写或略写;试卷内容:小四号字。
4、行间距:以“试卷模板”规定的行间距为准,不要随意调宽或调窄。
5、名词、简答、案例等题型应根据试题内容的多少预留空间。
例如:名词题型预留空间3行左右
简答题型预留空间8行左右
论述、案例题型预留空间12行左右
预留空间的大小,命题教师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
根据教学评估及学校教务处的要求,命题组成员在命题的同时,必须配有两套试题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每套试题中的主观题应分步骤给出相应分数。试卷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与A、B试卷分离,分别以单独的文件名上报。
三、试卷管理要求:
根据学校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共修课考试由院教学办公室将填写有关内容的试卷密封袋和学生成绩单于考试前一并送交开课院系,以保证相关课程考试的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到院教学办公室进行试卷密封工作,公修课试卷密封后由院教学办公室及时送交开课院系。专业课试卷由院教学办公室统一管理,考试前由院教学办公室在校文印中心按要求印刷、分装与密封,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试卷印刷、分装和密封后,由院教学办公室负责保管,考试前由监考教师领取。
四、考试安排与监考
1.建立院期末考试领导机构,由院长田土城、党总支书记安立民为组长,由副院长肖国兴、宋四辈、石茂生、苗连营和党总支副书记梁庆亚为成员的法学院期末考试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由院教学办公室和团总支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期末考试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2.每期末考试安排由院教学办公室统一编排, 院教学办公室应于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期间内把《法学院考试安排日程表》打印文稿及电子稿一并送交教务处,并由院教学办公室及时将本院开课的考试日程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监考教师及全体学生。
3.公修与专业必修课程的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最后两周内进行。
4.选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般由任课教师在每学期的倒数第三周内进行。
5. 公修课程的重修考试由开课院系安排,专业课程重修考试由院教学办公室安排;参加重修的同学务必注意考试时间安排,有关同学应注意院教学办公室通知。考试期间所有教室一律由教务处统一调配。
6.参加期末考试监考的教师,应严格按照《郑州大学考试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场考试监考人员均要按照院规定就座方式指挥学生就座,监考人员在发卷前要认真清点人数,考试完毕,要认真填写装在试卷密封袋内的“考场记录单”。
7. 学生必须凭“考试证”参加考试。如果考试证丢失需经学生辅导员认定身份后方可参加考试,并在考试后立即到教务处补办。
五、试卷评判要求:
1、每门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改卷。改卷实行流水作业,每位教师改1--2题;改卷教师必须使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改卷,改卷教师应在每道试题的题首部分和试卷的卷首处分别给出相应的分数并签上姓或名。
2、根据教学评估的要求,试卷改完后,须将试卷按照学生学号的顺序排序后交院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装订后存档。
3、试卷改完后,将试卷成绩登录学生成绩单,并填写成绩单中要求的该门课程缺考人数、学生成绩的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率后,分别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签署姓名后,交院教学办公室。
4、试卷改完后,由任课教师对本课程这次考试写出书面的试卷评析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试卷对本课程内容的覆盖程度、试题的题型是否全面合理、试题的难易程度以及学生本次考试成绩的分析统计等。
试卷评析报告完成后以电子文稿的形式交院教学办公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以下地址: wsl@zzu.edu.cn 即可。
试卷评析报告文字格式要求:
题目:200×—200×学年第×学期200×级法学专业《×××××××》课程试卷评析报告
题目使用小二号宋体字,内容使用小四号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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