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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06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1-06 信息来源: 浏览量:

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06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表彰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进一步推动教授讲授基础课,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8号)文件要求, 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2006年度第二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下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科基础课教学任务。自2003年以来,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应达到各专业核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基础课教学工作量应占工作总量的60%以上)。
3. 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人才培养做出过重大贡献。
4. 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学生评价优秀。
5. 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助教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可由院(系)推荐或个人申请,院(系)针对评选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核实教学工作量、鉴定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写出推荐意见,报学校评审。
2. 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3. 各院(系)务于4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235#):①教学名师奖院(系)推荐意见;②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③《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一式5份,含1份原件);④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⑤著作及自编教材样书、所获各种奖励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多媒体课件软盘或光盘1套,以及申请人认为需附的其它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它
1.学校将根据各院(系)的申报和推荐情况,另行研究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表彰。
2.已被评为2003年校级、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可以继续参加高一等级教学名师的推荐,但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及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其中只需在推荐意见“申报学校意见”一栏注明原来评选结果:校级或省级,并标注拟申报省级或国家级评审即可,)。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3、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5、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
教务处
2006.4.17
备注:我院决定先由个人申报并填写《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和个人资料(电子版)。       请于4.24日之前发到教学办liubingli@zzu.edu.cn邮箱。
附加文件(共1个):
⒈下载:       00000.doc                                                       法学院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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