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生专题课程成功举行,我院沈开举教授以“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几个问题”为题作了专题报告。本场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王玉辉教授主持,会议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到场师生150多人。
沈开举教授围绕行政复议法的基本问题、立法进程及当下行政复议法立法过程中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三个方面展开此次专题讲座。沈开举教授指出近年来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炙手可热的问题,自1990年国务院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以来,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历经多次变迁,从行政法规到确立法律,制度不断趋向完善。本次修改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指导下,针对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彻底的翻新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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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沈开举教授提出了当下行政复议法立法中争议较大的几个问题。首先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问题,从三权分立的原理来看需要通过行政复议作为主渠道限制不断扩张的行政权,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国外经验来看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一环,应当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其次,沈开举教授提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指出要通过整合地方行政复议的职责,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加强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执行,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随后,沈教授针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进行分析:复议前置,扩大行政复议在行政纠纷案件处理当中的作用;扩大行政复议的范围,严格来说行政权的范围即行政复议的范围;复议机关不是行政行为方,应废除现有行政诉讼法中复议机关可以作为被告的相关规定,提高行政纠纷处理效率;加强行政复议实质化解决行政纠纷的导向,推行多元解决机制。最后,沈开举教授指出,本次行政复议法修改的理念,是行政机关进行自我监督,政府要有刀口向内,刮骨疗毒的气魄和担当,为人民服务。
与谈环节,我院金香爱老师以其研究的《税收征管法》第88条为例,针对沈开举教授所讲各部门法协同修改的理念,提出其他行政直属部门法律也应当协同修改;并建议行政复议环节也可参考法院典型案例的方式评选典型复议案例,促进行政复议的发展。
最后,王玉辉副院长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她指出沈开举教授的讲座十分具有启发意义,站位高远,展现了一名法学家为推进国家行政法治建设的情怀和责任担当,值得广大法学学者学习!
这次讲座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推进了我院师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和理解,取得预期效果。(审核:王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