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我院代表队参加郑州大学第二届研究生辩论赛

日期:2017-04-1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了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激发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郑州大学第二届研究生辩论赛于2017年3月30日拉开帷幕。我院与信息管理学院于模拟法庭进行了初赛较量,我院派出了2016级研究生赵良玉、黄霈霖、陈媛、张昭四位辩手代表我院参加比赛。学校研究生会派出牛越平、李凯翔、韩军垚担任评委。法学院的党委副书记岳林强书记、李永超老师、信息管理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主任阴春枝老师和三百多名研究生学生观看了本次比赛。

本次辩论赛的主题为“取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是利大于弊抑或弊大于利”,我院持正方观点“取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利大于弊”,信息管理学院持反方观点“取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弊大于利”。

整个辩论赛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陈词阶段、攻辩阶段、小结阶段、自由辩论及最后的总结陈词阶段。首先是陈词阶段,我院一辩赵良玉同学条理清晰、语言简洁地罗列了取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利大于弊的三点理由,随即对方一辩赵宇相对也做了陈词。接着攻辩阶段由双方的二辩进行辩论,在本阶段,我院的黄霈霖同学陈词流畅,逻辑严密,反驳精到,黄霈霖同学的优异表现获得了台下观众的热烈掌声。小结阶段双方都紧扣己方观点做了简练经典的总结,我方一辩赵良玉同学随手举例“木桶原理”喻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能发挥的效用已被极大地限制,取消该考试自然利大于弊。赵良玉同学的发言因其简单易懂而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赢得了同学们的赞许。接着便是辩论赛中最为激烈的阶段即自由辩论阶段,自由辩论阶段我方三辩陈媛同学反应机敏,措辞严谨,同时又诙谐幽默,不时采用比喻手法反驳对方论点,赢得阵阵掌声。总结阶段,我方四辩张昭同学与对方四辩王晓通同学分别做了精彩的总结。最后,由评委做了精彩的点评与总结。

整场辩论赛,我院四位辩手乘风破浪,气势如虹,最后一举夺得了本次比赛的胜利,信息管理学院的二辩王珂同学被评为本次比赛的优秀辩手,本次辩论赛在热烈的掌声中拉下帷幕。
对当今社会而言,辩论是每个人都应当具备的才能。辩论体现的是一个人的批判性思维,是一种甄别真理与谎言的能力,更是一种辨认善恶的能力。常言道真理越辩越明,对学生而言,辩论也是很好的学习进步的方法,尤其是参与辩论赛,更是在为未来的人生培养一种综合素质。希望同学们通过本次辩论赛能受益良多,在以后的学习中注重培养自己的批判性思维,自主思考能力以及随机应变的能力。(文:杨文洁;图:何士振)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邮编:450001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02440号-1 豫公网安备41019702002177号